甘肃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材料之二
在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
----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完成情况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郭明卿
(2009年12月31日)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
按照省政府新闻办的要求,我就2009年全省住房保障工作情况向各位作以简要通报。
住房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特别重视住房保障工作,从2007年建立住房保障制度以来,省政府每年都将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列入全省为民必办的实事之一,年初确定责任目标,省、市(州)、县市区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定期组织考核,年终兑现奖惩。住房保障目标责任制度的逐步完善,进一步靠实了各级政府的保障责任,既为完成年度住房保障任务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又促进了廉租住房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
一、全省住房保障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省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超额完成了责任目标
今年初,省政府决定:全省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1.8万户,新建廉租住房150万平方米。截止12月底,全省累计保障12.58万户、40.3万人,比2008年分别增长13.8%、14%,其中租赁补贴11.95万户、实物配租3874户、租金核减2494户。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63项、4.86万套、232.23万平方米,比2008年分别增长12.6%、286%、261%,其中已竣工44项、7240套、32.34万平方米。全省超额完成了省政府“12件实事”确定的廉租住房保障任务。
(二)全省落实国家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4.069亿元
2009年,省建设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共同争取到国家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4.069亿元,较2008年的6.5458亿元增长1.15倍。其中:中央财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5.269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8.8亿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今年,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各级政府面对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投资机遇和配套资金尤其困难的巨大压力,全面完成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很不容易。为了完成全省廉租住房工作任务,我们主要抓了六项措施的落实。
一是明确任务,落实保障责任。今年2月13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住房保障和建设工作会。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下达我省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对全省14个市州的廉租住房保障任务进行了分解。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健身同志代表省政府,在全省住房保障和建设工作会上与市州政府签订了《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目标管理责任书》。会后,省建设厅根据全省责任目标制定了《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保障任务、责任落实、工作进度、完成时限、筹资办法等措施,定期检查分析,督促落实,从制度上确保了今年任务的落实。
二是措施到位,加快住房建设。为了加快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进度,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之后,省政府又召开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健身同志作了《正视形势,统一思想,切实推进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对廉租住房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厅根据省政府的要求重点加强了六项工作:一是正视工作形势,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建立通报制度,虚心接受监督;三是加强工作考核,落实保障责任;四是坚持督查制度,搞好调查研究;五是强化各项措施,确保资金落实;六是加快前期工作,全面提高开工率。
三是创新体制,探索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模式。我们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和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结合起来,着眼解决政策层面和改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探索。经过对全省保障性住房制度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多次调研,形成了《甘肃省实施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的指导意见》初稿。此稿广泛地征求了各市州政府及其建设(房管)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国土厅等省直有关厅局的意见,并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期间进行了专题讨论和修改。今年4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目前各市州相继出台了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的实施细则。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的实施,得到了各市州政府和住房保障工作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积极赞同。通过“共有产权”管理,预计今明两年能够回笼建设资金10亿元左右,这些资金用于今后廉租住房建设周转,可以缓解各级政府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不足的压力,形成“投资—建设—销售(回笼资金)--再投资”的资金良性循环。同时,能够加快廉租住房建设,从根本上改变保障对象的住房条件;通过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和保障对象的共同努力,给他们形成一定的房产;调动保障对象的积极性,管理好自己的住房,推进基本住房保障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廉租住房共有产权模式是我省结合实际所进行的一项积极探索。《指导意见》出台后得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中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检查组、中央扩大内需检查组的充分肯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给予了高度评价。今年8月,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在我省召开了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现场专题调研会,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国家财政部的相关司也派人参加了会议。
四是多方筹措资金,落实配套政策。2009年,全省筹集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配套资金10.91亿元,其中:省级预算内安排3亿元,省级公积金增值净收益8400万元,市县政府财政安排4.37亿元,地方债券2.7亿元。在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性投资廉租住房项目开工建设的关键时期,我厅与省发改委、财政厅多次沟通协调,共同向省政府提出了尽力解决配套资金的建议。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一是在财力非常困难的状况下,从“两权”(采矿权、探矿权)转让资金中拿出3亿元落实省级廉租住房建设配套资金;二是省政府召开了省住房保障及公积金监管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决定将历年来省级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8400万元用于廉租住房项目建设。以上两项3.84亿元,已按工程建设进度拨付到市县财政部门。
五是规范管理,提高项目质量。今年以来,国家和省上对廉租住房建设的各类检查较多。针对廉租住房项目建设中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我厅制定并督查落实了《甘肃省建设厅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督查工作方案》。主要采取市州定期自查和省建设厅督查的方式,对近三年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各地用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结余部分购买或改建的廉租住房项目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中央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项目建设前期管理及项目审批手续是否完善,组织实施工作中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以及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执行情况,这些措施促进了整改工作。今年3-4月,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检查组在全省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各市州和县市区都十分重视。经过督查,整改工作成效尤为明显。11月份,中央检查组实施第二轮检查中,对抽查的一些项目整改工作表示满意。
六是优化设计方案,指导和规范廉租住房建设。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厅组织建筑专家,根据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结合我省廉租住房建设实际,编制了《甘肃省廉租住房设计方案图集》,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省城乡规划设计院等专家评审后印发各市州和县市住房保障部门。该《图集》立足国家规定的基本住房保障标准,充分利用基本住房保障的最低空间尺度,提出了20多种可选设计方案,全面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科学合理地安排分室功能、设施布局和建筑面积,确保安全、卫生和使用方便,在坚持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基础上,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在廉租住房中的广泛运用。各地反映良好,评价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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